“龙”的英文应该翻译成 lo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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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能比呀”到“奥林匹克”

翟华(2008-7-28)
http://ibdaily.mofcom.gov.cn/show.asp?id=192130

  编者按:Olympics 曾经被翻译成“我能比呀”!这倒是一个有趣的史实。这个翻译既近似地保留了原文的发音,也阐述了 olmpics 的本意。但是这个音和意都得到保留的译法为什么没有流传下来呢?编者认为,原因可能是这个译法不够“怪异”,没有异国情调,没有神秘感,太中国化了,就好象徐志摩把意大利历史名城佛罗伦萨的名字翻译成“翡冷翠”,也没有得到广泛认同(详细讨论请见文章:“创、省、异”:中国特有事物名称外译的三字原则)。(黄佶,2008年8月7日)

  一般来说,对于西洋的玩意儿,中国人喜欢意译,日本人喜欢音译。比如 Internet 这个词,中国有关部门定名为“因特网”,但是网民还是习惯说“互联网”取代(其过程犹如“德律风”变为“电话”),而日本人则直接用片假名インターネット拼音了事。按照中日两国文字翻译外来语的这个潜规则,Olympics 这个词在中国应该翻译为“世界运动会”,而日本则会用オリンピック。事实上是怎么样的呢?

  1928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举办时,正在美国斯普林菲尔德学院留学的宋如海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开幕式。开幕式的宏大场面启发了宋如海的灵感,他由英文单词“OLYMPIADE”演绎出“我能比呀”这个谐音短语。回国后,宋如海出版了一本《我能比呀·世界运动会丛录》。在书中,宋如海这样写道:

  “OLYMPIADE 原系古希腊运动会之名称,世界运动大会仍沿用之。‘我能比呀’虽系译音,亦含有重大意义。盖所以示吾人均能参与此项之比赛。但凡各事皆需要决心,毅勇,便能与人竞争。”

  除了“我能比呀”以外,在20世纪初期的中国,Olympic 的译音还有“奥令匹克”、“欧林庇克”、“奥瑞欧林匹克”,还有坡带神秘色彩的“厄灵辟克”等,但是奥运会在当时的正式中文译名是“世界运动会”。除了“世界运动会”的正式名称之外,中国人对 Olympics 也曾采用过“万国运动会”等不同说法。

  那么,中国到底是什么时候、如何最后统一为“奥林匹克”这个译名的呢?1924年7月,“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正式成立,并取代原有之“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一切职能,对外代表中国“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机构的英语名称继续使用“China National Amateur Athletic Federation”,两会主席均由王正廷担任。值得注意的是,“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是国际奥委会对其承认的各国体育组织的统称,并非专有名词。也就是说,在中国本国内部,只有“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这么一个机构一套工作班子,并没有专门的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自然希望继续代表中国的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然而1952年第十五届赫尔辛基奥运会时,由于国际奥委会某些人在中国席位问题上有意制造事端,致使中国迟至7月才接到国际奥委会的邀请。待中国派出的由足、篮球队与游泳选手组成的四十人代表团,到达赫尔辛基时比赛已近尾声,结果仅吴传玉一人参加了仰泳比赛。

  此后,国际奥委会一直拖延解决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在该会的合法席位问题,直到1954年在雅典召开的国际奥委会第四十九届会议上才得到确认。然而,1956年国际奥委会在西方国家代表操纵下制造“两个中国”,将由大陆迁往台湾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留在国际奥委会的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的名单上。在向国际奥委会多次抗议未果的情况下,中国奥委会于1958年8月19日宣布断绝与国际奥委会的关系,并在1958年6月至8月间,先后退出了十五个国际单项体育组织。1973年,在台湾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为“中华民国体育协进会”,并正式分立出“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作为国际奥委会的团体会员,即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这是在两岸体育组织中最正式先打出的“奥林匹克委员会”的中文名称。在此之前,大陆的“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与台湾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只是在争夺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这个席位。

  在台湾出现“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之后,一直在争取国际奥委会代表权的大陆“中华体育总会”自然而然地打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义与台湾抗衡。中国第一任奥委会主席钟师统是1979年任命的。也就在这一年,中国奥委会向国际奥委会正式提出关于解决中国合法席位的建议。同年11月,国际奥委会委员以 62 票赞成、17 票反对、2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作出的关于恢复中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合法席位的《名古屋决议》,确认代表中国奥林匹克运动的是中国奥委会,正式名称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设在台北的奥委会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机构留在国际奥委会,正式名称为“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并限时要求其修改会歌、会旗、会徽及章程。

  1981年,国际奥委会与中国台北奥委会在瑞士洛桑正式签订协议,中国台北奥委会正式改称,并确定了其会歌、会旗。不过,中国台北奥委会还是玩了一个小花活,在其中文名称上继续自称“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只有英文改成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

  而大陆方面也有相应措施,中宣部、国台办、外宣办曾于2002年联合发出《关于正式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的文件。其第三款第二项:“在我们举办的国际体育比赛场合中,台湾团队可以使用中文名称‘中华台北’。但在我新闻报导中仍应称其为‘中国台北’”。

  虽然两岸直到上个世纪 70 年代才确立了“中国奥委会”(中华奥委会)的名称,但是把“世界运动会”改称奥运会却是 50 年代初的事情。周进主编的《新闻奥运》一书,收录1896年至1978年报刊上对奥运会的报道。从书中我们看到,在1949年之前,所有关于奥运会的报道都使用了“世界运动会”或者“万国运动会”的提法,可见,“奥林匹克”的译名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开始使用,逐步替代了“世界运动会”。而两岸体育组织直到70年代才正式采用“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

  现在回到本文开始提到的问题:按照中日两国文字翻译外来语的这个潜规则,Olympics 这个词在中国应该翻译为“世界运动会”,而日本则会用オリンピック。但事实上,中国采用了音译“奥林匹克”,而日本虽然 Olympic 音译为オリンピック,但是习惯上借奥运会的五环标志简称为“五輪”。所以,在日本,“北京奥运”就是“北京五轮”。

  考证一下,中国也曾把奥林匹克称为“五轮”。名为 KONGGING 的一家卷烟公司(中文名不详)在20世纪30~40年代出品了一种“白五轮”牌卷烟。所谓“白五轮”,指奥林匹克的标志——五环,该卷烟商标的英文名即为 OLYMPIC。这枚烟标的主版图案展现了一位正在掷铅球的女运动员形象,副版上有奥运五环及橄榄枝图案。

图:“白五轮”卷烟的包装纸
(来源:http://bbs.ly0379.com/read-htm-tid-11619.html?tid=11619&skinco=new5)

  这个卷烟盒设计说明中国也曾经把奥林匹克称为“五轮”,只是不知道是中国引进了日本人的说法,还是是日本引进了中国人的说法。

  今天,中国终于在自己的土地上主办世界运动会,其名称也从中国式的“我能比呀”、“五轮”到与世界接轨的“奥林匹克”。屈指算来,这个过程从1910年第一届全国运动会开始到北京奥运会开幕用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预祝中国运动员在本届奥运会上取得金牌第一,向世界证明“我能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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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Loong 网主编信箱:fishman_uu@hotmail.com
* 题图装饰背景图片取自荷花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