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的英文应该翻译成 lo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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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摘选

国人在译龙问题上浑浑噩噩,学界更需自责和反思

原标题:论“龙”之西译与“dragon”之汉译策略
师存勋(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宁夏社会科学,2017年第一期

  作为中华民族的象征,龙被赋予了美好的寓意,体现了华夏民族对善与美的追求,因而龙也在广大中国人心目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在西方文化中,则有所谓“dragon”一物,系邪恶、暴力的象征。中国“龙”和西方“dragon”本不属同一事物,二词绝非对应词关系。但在中西方文化交流过程中,二者被有意无意混为一谈,甚是荒谬。更为要者,作为国家和民族的象征,“龙”之英译(西译)和“dragon”一词的汉译问题关涉国家主权和炎黄尊严,马虎不得。

一、“龙”和“dragon”之不对等性

  ……

  我国学界对“dragon”一词的消极意义多有了解,故关于“dragon”一词之义理方面笔者无须赘述,仅就长期以来围绕“dragon”而形成于西方文化的“Dragon slaying”( 或谓“Slaying the Dragon”,在中国习惯译之为“屠龙”) 文化及其在近代以来对中国之恶意中伤作一简述。

  古希腊以来形成于西方的所谓“屠龙”文化包含了对异质文明的贬斥。古希腊传说中的 Cadmus 在神之指引下找到了 dragon,经过一番战斗,Cadmus 击败 dragon,并拔下其牙齿,他把 dragon 的牙齿种下后获得了一支勇敢的队伍,战士们经互相残杀,最终有五人胜出而成为建城生力军。英语中短语“to sow dragon's teeth”(埋下争端之种)即出自此典。古希腊另有金羊毛故事,其中看守金羊毛之 dragon 被 Jason 所杀。中世纪早期,在英国 Beowulf(贝奥武甫)史诗中,变成了伟大国王的 Beowulf 于统治五十年后,与一条吐着火的 dragon 进行了人生的最后一战,在杀死该 dragon 的同时,贝奥武甫亦英勇战死。欧洲中世纪中后期,德意志《尼布龙根之歌》则继承了类似“屠龙”的描写。在西方关于 Saint George 的著名传说中,一凶恶 dragon 霸占了某一异教徒城镇,该城镇居民送上绵羊甚至是自己的同胞来安抚 dragon,城主之女亦被选为牺牲,就在其悲伤之时,Saint George 出现,他以剑刺中 dragon 翼下无鳞处,斩杀之,拯救该镇人民于水深火热中。

绘画

  由西方这一“屠龙”传说衍生的诸多相关文化产品,如日本著名系列电脑游戏《Dragon Slayer》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欧美“屠龙”游戏,再如美国著名音乐人 Harry Connick,Jr. 在其所创作歌曲《There Once Was A Man》中如是演绎道: “There once was a man who loved a woman / She was the one he slew a dragon for.”

日本电脑游戏《Dragon Slayer》封面

  依据著名小说家 J. K. 罗琳创作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改编的同名影片中,口吐火焰的 dragon 由于样子过于恐怖,从而导致该影片试映之后被贴上“PG-13”的标签,意指为避免受到惊吓,十三岁以下儿童须在家长指导下进行观看。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画册封面

  从 2012 年以来陆续上映,由《意外之旅》、《史矛革之战》和《五军之战》构成的三部曲电影《霍比特人》中,Smaug(史矛革)作为毁灭城市、屠戮无辜百姓之邪恶 dragon,则最终被代表正义之贝恩及其父亲所杀。

电影截屏:恶兽 Smaug(史矛革)

  综合言之,在西方所谓的“屠龙”叙事中,“dragon”有三个基本特点值得注意:外形奇丑臃肿,有类巨蜥; 性情凶残,为非作歹;结局一律,终为英雄所屠。

  西方的“dragon”和中国龙的会面并“交集”在鸦片战争以后。随着中西方的交流和摩擦,西方列强以强势之姿态用“dragon”一词指称中国“龙”,强烈充斥着贬损,而其“屠龙”对象亦指向了中国“龙”。诚如中国学者就 1860 年西方所流行之相关漫画《在中国我们应该做什么》评论曰:“注意对照我们前面看到的满大人形象,一望而知,这条所谓的中国龙就是一条由满大人与欧洲恶龙杂交变身而来的混合龙。”【1】

漫画:What we ought to do in China(在中国我们应该做什么)。
作者:John Tenniel,1860年12月22日。

  西方文化中的“dragon”绝非中华文化中的“龙”,“dragon”与“龙”只是在外在形象上有部分重叠而已,彼此所代表的文化内涵则相去千里万里。二词不属对应词语,而作为非对应词语,“dragon”和“龙”区别明显,本不应相提并论,但正如前所述,晚清以来西方人恶意杂糅其文化中之邪恶“dragon”和中国“龙”之元素,从而创造出不伦不类的新“dragon”,以故意消解中国“龙”之诸般美德,对中华民族尊严进行刻意侮辱。

  遥想在世界历史的相当一段时期内,尤其是在欧洲文艺复兴出现之前千余年时间以及其后若干年内,尽管中国有过诸如安史之乱、五代十国、宋元交替、明清易代等变乱时期,但就整体言,经济繁荣、国家富足是主要特征,即如康乾盛世,颇令西洋垂涎不已。两次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又经甲午战争、庚子赔款等一系列事变,国势渐衰,昔日为万方所追慕的东方封建大国遂屈尊于已从封建制度中脱胎而出的新兴资产阶级列强,从而丧失了在国际上的话语权,“dragon”遂作为西方列强解释和说明中国的一种模式、符指而出现于世界。

  有西方符号学家说过:“‘猪’这个词与猪这个动物不同,也与诺列加(Noriega)或齐奥赛斯库(Ceauscescu)这两个人毫无相似之处。然而,根据我们的文化体系在猪的生活习性与独裁者的道德习性之间所确立的类比关系,我们可以用‘猪’这个词去指称上面提到的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2】

诺列加被漫画家比喻为毒蛇,1988年

  诺列加、齐奥赛斯库的是非功过我们不去评价,然依如上符号学家之论断类推,则西方人以“dragon”辱称中国,系在“dragon”之暴虐凶恶和“中国”、“中华”、“中国人”之间确立了一种类比关系,这一类比关系武断、霸道且不容反驳,一如以“猪”一词指称诺列加或齐奥赛斯库。

  西方人对“龙”、尤其是近代以来西方人以“dragon”之恶德置换出“龙”之美意固然可恨,然而在与西方人交往及西学东渐过程中,我国人在“龙”、“dragon”认识问题上浑浑噩噩,没能坚决予以区别对待,“dragon”之丑类病毒因而侵入“龙”体,故“龙”体欠安,我人亦难辞其咎,尤其学界人士更需自责和反思。……。

  作为神话吉祥物,龙之形象弥漫和渗透于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可在对龙之体认上,国人所存在之偏误和肤浅认识颇令人痛心。还就“屠龙”话题而言,尽管在中国古代文献如先秦《庄子,列御寇》中便有“朱泙漫学屠龙于支离益,单千金之家(家产)”之语,但“屠龙”始终没有发展成为西方般之定式和规模,“屠龙”更没有在中国人心目中沉淀为一种杀怪除魔和异族征服符号,究其原因,仍不离中国人对“龙”的无限热爱。倒是近代以来,在与西方人接触过程中,源自西方的所谓“屠龙”文化似乎真正侵入了中国文化的肌体,即以广为人知之《倚天屠龙记》(英文译名为《The Heaven Sword and the Dragon Sabre》)这一作品而言,其命名形式不能说与作者所处香港地区和所受英国乃至欧洲文化无关。

电视剧图标

  而近年来,源自欧美日等地的各类所谓“屠龙游戏”更是肆无忌惮地横行于中国网络,这对“龙”以及中国固有的文化生态不啻为一种侵蚀和破坏,也表明诸多国人对龙“神话性内容”以及沉淀于“龙”身上美好寓意的懵懂和无视。

二、“龙”一词英译(西译)解决方式之我见

  长期以来,我们将“龙”错误地翻译为“dragon”,这是对中华悠久民族文化之大不敬,也是开门揖盗、自甘矮化之举。国内各类出版物,但凡涉及“龙”之英译,必以“dragon”为之,关于这点,由国内某较知名出版单位印行的某英文作品作一考察,其中如是对中国“龙”进行介绍:“The Chinese have taken many animals as auspicious, but the legendary dragon has always been the most important and popular. In the West, the dragon has always been pictured as a fire-spitting demon often with more than one head, in fact as the most vicious, most ferocious thing. In China, however, the dragon turns out to be something that invokes the greatest awe and highest respect in the minds of the Chinese people.”【注二】   

  就该段文字表述而言,作者也已意识到“龙”和“dragon”之间的区别,但在具体翻译中,“龙”还是被英译为“dragon”。

  “龙”被误译为“dragon”非出版界所仅有,其他领域亦大量存在。笔者在上海博物馆参观时即看到展柜文物标签中,涉“龙”文物的英文翻译中极多“dragon”一词,如“YUE (Weapon) WITH A DRAGON HEAD”(龙首钺)、“HU (Wine Vessel) WITH BIRD, ANIMAL AND DRAGON PATTERN”(鸟兽龙纹壶)、“Ding (food vessel) WITH INTERLACED DRAGONS AND SCALE DESIGN”(交龙垂鳞纹鼎)、“HU (Wine Vessel) WITH INTERLACED DRAGON DESIGN”(交龙纹壶),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每每视之,颇觉“郁郁乎文哉”之我先秦青铜礼乐重器以“dragon”标签之,实乃大耻辱。

照片,上海震旦博物馆的展品及铭牌

  地处中国开放前沿、属中国乃至世界文博行业翘楚的上海博物馆在“龙”之翻译上尚且如此,国内其他中小文博机构在“龙”英译上的讹误就可想而知。检视其他公私机构、旅游景点等处,若无意外,“龙”之英译亦皆为“dragon”。

  业师张公瑾先生在《文化语言学的性质和任务》一文中谈到“文化”时如是曰:“它是一个民族对特定环境适应能力的积累。每一种适应环境能力都是有价值的。因此,第三世界国家保护自己民族语言的努力,并不仅仅意味着保护自己民族存在的一个‘标志’,而是保护一种对全人类都有价值的文化。”【4】12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龙”形象的生成并非一朝一夕,而是中华文化长期积淀的成果,更是我华夏文明之于全人类极有价值的贡献,而“龙”西译以“dragon”则为万不可容之事。“龙”一词内涵之丰富和其之于中华民族之精神意义绝非西方人所能理解,而“龙”一词被“dragon”作对等翻译,其所包含的华夏民族的美好心理经验和该词隐含的深厚文化传统,无疑亦被轻易过滤殆尽。

  针对如上问题,目前我国学界有建议把汉语中的“龙”翻译成英语中原本没有之“Loong”一词者,也有认为可翻译为“Long”者,此诚可喜之现象。……。在具体操作方面,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外交部和相关驻外政府机构则应加强对外交流和积极宣传引导,必要时候,国家亦可通过外交途径就此进行相关照会,使“Long”这一真正可以代表“(中国)龙”的拼读形式能够以新造英文单词的形式为英国(西方)社会所认可,并为西方权威词典所收录。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参考国内外相关经验。

  ……

  在国外,事关国家大是大非问题的更名亦不在少数。我们不妨以韩国改“汉城”中文名为“首尔”的相关举措为参考。2005 年,韩国汉城市政府向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发出正式信函,要求中国方面使用新名称“首尔”,随后中国接受并使用韩国首都“首尔”这一新译名。韩国方面认为,多数国家都将“Seoul”按与英文标记相似发音来称谓,汉语中“华盛顿”等皆据这些地名之固有发音以为标记,而汉城经一年多意见征询,决定以中文名称“首尔”取代“汉城”一名。

新闻照片

  韩国决定改原有“汉城”的中文名为“首尔”,实际不无国家主权方面的考量,而我中国政府通过外交方式和其他形式进行积极对外宣传,将“龙”正式英译(西译)为“Long”,这无疑也是中国强大并崛起的重要表现,可以极大提升中华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更是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举措。

三、“dragon”一词宜汉译以“赘狗”之类

  关于“dragon”一词的汉译,不妨音义兼译为“赘狗”、“跩狗”、“坠狗”、“惴狗”、“坠跟”、“坠根”或“赘哏”等。……。

  尤其需要明白的一点是,以“龙”一词汉译“dragon”,该项翻译事关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若连我们自己都对此种轻率之举听之任之,更何谈外人来尊重呢?恐怕西方人只会暗自窃笑,觉得中华民族浑浑噩噩、软弱可欺。以上所述绝非盲目排斥西方文化,而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的民族大义问题。

  深层次考察,则“dragon”一词不以“龙”一词进行汉译符合“和而不同”(Harmony in Difference)这一中国传统哲学命题。关于该点,诚如乐黛云先生所言:“首先一点是所有的差异必须得到承认,因为没有差异就没有发展,但差异并不代表没有联系。在多种领域中和谐是需要的。和谐即物质世界彼此间协调和有益之关系。若有了和谐新质事物方可产生并发展。也许依据诸如和而不同原则来处理同一文化内或者多元文化间的各种关系,一些有益的结论可能会得。”【注四】

  “龙”和“dragon”二者间尽管有些类似,但差异远远大于类似点,而这种差异之存在,理应无损彼此在各自文化体系中的存在。此即“和而不同”,故我人不可削金足而适破履。

  王尓敏先生关于国家尊严及其对汉语中“远东”这一源自英文“The Far East”的意译词之批判态度非常符合“和而不同”原则,很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王先生说:“二十世纪学界,论起中国向来自尊心的传承,有人极力挞伐中国中心观念,美国学者费正清颇为轻藐,称之‘Chinese World Order’,好像不该自尊自重。睁眼看看,二十世纪的世界不是中国中心,而西欧为中心,我们为什么要自称‘远东’呢?这是用西欧中心的眼光来看自己。你可以说这是自然形成的,天下共约,那就太诡辩了。”【6】4

  同理,无论就任何译“dragon”为“龙”之行为还是就认可、接受这一行为之态度而论,是不明就里、罔顾国家颜面,而且无疑愧对古人、遗祸后人。

  再就“dragon”不可汉译为“龙”一词之意义作一简论。混沌学中有这样一种理论:“处在混沌状态的系统,运动轨道将敏感地依赖于初始条件。从两个极其邻近的初值出发的两条轨道,在短时期内似乎差距不大……。从长期行为看,初值的小改变在运动过程中不断被放大,导致轨道发生巨大偏差,以致在相邻空间中的距离可能要多远就有多远。”【7】71

  如果我们当初把“龙”一词英译“dragon”和“dragon”一词汉译为“龙”所产生的效果比作两个极其邻近的初值,那么可以说,当初以“龙”汉译为“dragon”似乎没有产生太多的问题,而时至今日,以“龙”汉译“dragon”这一简单轻率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极大混乱。从长期行为看,如不及时予以更正,还会对未来中国的国家形象、国家主权造成进一步损害,另一方面,全球华人同胞之自信和自尊也会受到极大伤害。

  在世界其他地方,为了维护民族尊严和国家主权而更改名称的行为时有发生,如 1995年印度孟买将英文名称从“Bombay”改为“Mumbai”,为的是脱去英国殖民地的痕迹。2005年 3月,南非通过决议把行政首都比勒陀利亚(Pretoria)恢复最早的名称“茨瓦内”(Tshwane),这同样也是为了表示与种族隔离时代的彻底决裂。因此,将中国“龙”翻译为英文“dragon”,这是当初西方对中国进行殖民侵略的产物,是西方列强所乐见的一种文化霸权行为,我们不应该盲目接受,否则即为自我矮化。

四、余论

  中国民谚有曰:“二月二,龙抬头;大仓满,小仓流。”语言清新、朴实而又令人感动,实乃数千年来华夏民族对国家兴旺、人民富足的美好祈愿,亦神合于当前“中国梦”这一民族宏愿。中国梦者,其实现固然需要合理 GDP 构成的强有力支撑,另一方面还需要我们在文化领域确立坚定的自信,并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龙”一词的西译和“dragon”一词的汉译关涉国家形象和民族大义,因而其意义尤为重要。的确,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之积贫积弱固然与列强屡次的欺凌关系甚大,但是我们还是要对自身问题进行反思和检讨。因此,就目前而言,欲使中国巨龙腾飞,在深化改革、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同时,对中国“龙”之内在肌理进行防腐去疾尤为必要。

  ……,而另一方面,就“龙”与“dragon”这一西词之区别问题以及就“龙”一词相关翻译问题之解决亦迫在眉睫,并与中国“龙”内在肌理之防腐去疾举措相为表里,唯此,“龙抬头”之伟大意义才会更为完整,崭新国家的形象呈现就会指日可待,我中国“龙”方可真正昂首挺胸于寰宇矣!

  进一步言,“龙”、“dragon”之区别和相关翻译问题亦关涉国内百姓生活,尤其是边疆之和谐建设问题。笔者在读博期间曾与一名新疆少数民族同学就“龙”在其所属民族中的形象问题进行过交流,他说在其所属民族文化中“龙”代表恶,属反面形象。对这一回答笔者颇感诧异,后渐渐明白其中缘由。中国某些少数民族由于受地缘等因素影响,其文化中亦有类似于西方文化中“dragon”这一负面形象,而当“龙”和“dragon”之区别没有被厘清并被轻率画上等号后,“dragon”一词之消极、反面意义就负迁移至“龙”,遂使“龙”一词在一些少数民族同胞心目里沉淀为恶的化身。“dragon”一词消极意义之于中国“龙”一词积极意义之颠覆与木马病毒之于电脑之不良入侵很相似。……。

漫画:Xinjiang(新疆)。作者不详,2005年12月1日。

  【注二】该段表述汉语意思应为:“虽然中国人将许多动物奉为吉祥物,但传说中的龙一直以来是最为重要和最为流行的吉祥物。在西方,龙则一直被刻画成多头的吐火恶魔,实际即最恶毒、最残暴之物。可是在中国,龙以另一副面貌出现,其在中国人民心目中激发起无限敬畏和高度尊重。”见Feng Lingyu & Shi Weimin. A GLIMPSE OF THE CHINESE CULTURE. Translated by Li Zhurun. Beijing: CHINA INTERCONTINENTAL PRESS. 2001. P183.

  【注四】该段表述原为如下英文:“First of all difference has to be acknowledged,because there can be no development without it,but difference does not mean not being related. There needs to be harmony between diverse elements. Harmony is the harmonious and beneficial relationship of material things to one another. New things can only be produced and can only develop if there is harmony. Perhaps by dealing with relationships with a
culture or among diverse cultures according to a principle such as Harmony in Difference, some useful conclusions may be reached.”见乐黛云先生《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China -- Overseas Lectures by Yue Daiyun》(《比较文学与中国——乐黛云海外讲演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19页。

参考文献:

1,施爱东.辫子龙,十九世纪西方漫画的中国元素[J].民族艺术,2012(1).

2,[意]安贝托-艾柯,等.诠释与过度诠释[C].[英]斯特凡·柯里尼,编,王宇根,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4,张公瑾.张公瑾文集:卷一[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3.

6,王尔敏.五口通商变局[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7,苗东升,刘华杰.混沌学纵横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作者简介:师存勋(1974- ),男,青海西宁人,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与外国文学。

【编后记】

  师存勋老师在文中痛斥了坚持译龙为 dragon 的行为,读来十分震撼,现汇总如下:

  在中西方文化交流过程中,(龙和 dragon)二者被有意无意混为一谈,甚是荒谬。

  “龙”之英译(西译)和“dragon”一词的汉译问题关涉国家主权和炎黄尊严,马虎不得。

  在与西方人交往及西学东渐过程中,我国人在“龙”、“dragon”认识问题上浑浑噩噩,没能坚决予以区别对待,“dragon”之丑类病毒因而侵入“龙”体,故“龙”体欠安,我人亦难辞其咎,尤其学界人士更需自责和反思。

  在对龙之体认上,国人所存在之偏误和肤浅认识颇令人痛心。

  近年来,源自欧美日等地的各类所谓“屠龙游戏”更是肆无忌惮地横行于中国网络,这对“龙”以及中国固有的文化生态不啻为一种侵蚀和破坏,也表明诸多国人对龙“神话性内容”以及沉淀于“龙”身上美好寓意的懵懂和无视。

  我们将“龙”错误地翻译为“dragon”,这是对中华悠久民族文化之大不敬,也是开门揖盗、自甘矮化之举。

  (中国的博物馆的铭牌译龙为 dragon,)每每视之,颇觉“郁郁乎文哉”之我先秦青铜礼乐重器以“dragon”标签之,实乃大耻辱。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龙”形象的生成并非一朝一夕,而是中华文化长期积淀的成果,更是我华夏文明之于全人类极有价值的贡献,而“龙”西译以“dragon”则为万不可容之事。

  以“龙”一词汉译“dragon”,该项翻译事关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若连我们自己都对此种轻率之举听之任之,更何谈外人来尊重呢?恐怕西方人只会暗自窃笑,觉得中华民族浑浑噩噩、软弱可欺。以上所述绝非盲目排斥西方文化,而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的民族大义问题。

  无论就任何译“dragon”为“龙”之行为还是就认可、接受这一行为之态度而论,是不明就里、罔顾国家颜面,而且无疑愧对古人、遗祸后人。

  将中国“龙”翻译为英文“dragon”,这是当初西方对中国进行殖民侵略的产物,是西方列强所乐见的一种文化霸权行为,我们不应该盲目接受,否则即为自我矮化。

(黄佶编辑配图,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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